您的位置:考试首页 >> 临床助理医师 >> 考试动态
晋中市2010年临床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5        作者:

各县(区、市)卫生局、市直有关单位:

 

  近期内到晋中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2010年医师资格证书。2010年合格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报名所在地的县(区、市)卫生局联系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妥善保管好有关表格和成绩单,并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事项询问当地卫生局)。中专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工作。注册所用相片要与医师资格证一致。晋中市卫生局负责发至各县(区、市)卫生局,不对个人发放证书。特此通知。

相关文章

人卫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