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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的临床特点和表现
发布时间:2012-09-17        作者:

  癫痫的临床特点和表现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考察内容,考点汇总如下:

  癫痫的临床特点

  癫痫是一种疾病和综合征,以脑部神经元反复突然过度放电所致的间歇性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调为特征。是一种起源与大脑,并反复发作的运动感觉、自主神经、意识和精神状态不同程度的障碍。这个定义概括了癫痫症状的复杂性,更概括了癫痫的两个基本特征,即反复性和发作性。所谓反复性,是指有第一次发作后,间隔一段时间后,肯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多次发作。即使是最常见的抽搐,如果只发生一次,也就不具备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复性,是不能诊断为癫痫的。所谓发作性,是指症状突然出现,也突然中止。我们也许曾见过有的患者正在行走中或吃饭时突然倒地抽搐,过一段时间后又回复正常。还有一些患有腹型癫痫的儿童在玩得正高兴时突然剧烈腹痛,啼哭不止或倒地不起,几分钟或几十分钟后完全消失又继续玩耍。不论癫痫的症状多么复杂,都必须具备这两个特征。这也是诊断癫痫的重要依据。

  小儿癫痫发病率较高,对健康有严重影响,由于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加上神经、体液方面的变化,所以儿童癫痫的临床特点有某些方面与成人有所不同。

  (1)性别、发病年龄及发作类型:一般男多于女,以幼儿最多,而且年龄与发作类型也有密切关系,如婴儿痉挛症几乎均在1岁以内,运动性发作发病在6岁内,失神发作发病多在1~8岁,其他各型癫痫的首发年龄也多在10岁以内。新生儿癫痫往往隐蔽,且呈局灶发作,年长儿抽搐明显且呈全身性。

  (2)发作表现:癫痫各发作类型的发生率随年龄而不同,其临床表现与中枢神经系统的成熟程度密切相关。除常见的发生于儿童任何年龄的大发作外,新生儿癫痫其临床表现形式多为刻板的反复性动作,并常伴有异常的眼球运动。

  癫痫的临床表现

  根据临床发作类型分为:

  一、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

  突然意识丧失,继之先强直后阵挛性痉挛。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伤、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续数十秒或数分钟后痉挛发作自然停止,进入昏睡状态。醒后有短时间的头昏、烦躁、疲乏,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若发作持续不断,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者称大发作持续状态,常危及生命。

  二、失神发作(小发作)

  突发性精神活动中断,意识丧失、可伴肌阵挛或自动症。一次发作数秒至十余秒。脑电图出现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综合。

  三、单纯部分性发作

  某一局部或一侧肢体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感觉异常发作,历时短暂,意识清楚。若发作范围沿运动区扩及其他肢体或全身时可伴意识丧失,称杰克森发作(Jack)。发作后患肢可有暂时性瘫痪,称Todd麻痹。

  四、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

  精神感觉性、精神运动性及混合性发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及明显的思维、知觉、情感和精神运动障碍。可有神游症、夜游症等自动症表现。有时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可发生伤人、自伤等暴力行为。

  五、植物神经性发作(间脑性)

  可有头痛型、腹痛型、肢痛型、晕厥型或心血管性发作。

  无明确病因者为原发性癫痫,继发于颅内肿瘤、外伤、感染、寄生虫病、脑血管病、全身代谢病等引起者为继发性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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