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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确定
发布时间:2010-12-23        作者:
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已经确定,报名工作将于12月28日全面启动。从明年起,新增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和中级两个专业,取消护理初级(士)专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暨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22、28、29日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22日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的具体考试时间将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0年12月31日。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据具体负责此项考试工作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报名仍采用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 com)预报名方式,报名日期为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部分考区将实现网上支付报名费。完成网上报名者,应密切关注所在考点、报名点的工作安排,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20日,持打印的《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考生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2011年4月28日至5月2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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