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考试首页 >> 护师 >> 报考指南
护师资格证书的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03        作者:

  护理专业技术(初级护师)资格证书的管理: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文章

人卫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