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公 告 |
第16号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早9时—3月30日晚24时,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4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1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2011年设朝医和傣医考试,请相关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名。 五、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六、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执业医生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