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早产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考点,人卫医学网总结如下:
确诊为先兆早产的条件
早产是指在满28孕周至37孕周之间(196~258天)的分娩。早产与流产相仿亦有其发展过程,临床可分为两个阶段:分为先兆早产和难免早产。
确诊为先兆早产的条件:
(1)妊娠在28~37周;
(2)胎膜完整;
(3)宫口开大3cm以内;
(4)子宫收缩持续时间不超过30s,间隙为10min以上者。
先兆早产的处理
早产是指在满28孕周至37孕周之间(196~258天)的分娩,早产占分娩数的5%~15%.
先兆早产的处理:
(1)左侧卧位以提高子宫胎盘血流量,降低子宫活性,使子宫肌松弛从而减少自发性宫缩。
(2)静脉滴注平衡液500~1000ml以扩张子宫胎盘血流灌注量,减少子宫活动,按100ml/h的速度进行。
(3)在进行上述处理的同时作肛查或阴道检查,以了解子宫颈容受及扩张情况。观察1~2小时后如宫缩变稀、消失,不再复查以免刺激阴道、子宫颈,激发前列腺素及缩宫素的分泌。
通过以上处理40%~70%的患者不需其他治疗即愈。若情况不见改善,应再次肛查或阴道检查以明确是否进展至难免早产而给予相应处理。
上一篇:产褥热的诊断
下一篇:早产的概念与临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