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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用药及护理:中药用药禁忌
发布时间:2012-06-01        作者:

  中医用药及护理:中药用药禁忌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考点,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药物配伍禁忌

  1 药物配伍包括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六个方面。

  2 配伍禁忌

  从上述的配伍关系可以看出,相须、相使的药物可使药效起协同作用;相畏、相杀的药物可去除药物的毒性;相恶、相反的药物应忌用,即属于配伍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与慎用

  分类

  一般根据药物对胎儿损害程度的不同,可分为禁用与慎用。

  禁用药

  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

  慎用药

  包括通经祛瘀、行气破滞以及辛温重镇的药物。

  2 注意事项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

  慎用的药物,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酌情使用。使用时,应作好病情观察,随时记录。但如果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服药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即避免药物与食物之间相互作用发生变化而影响药效。

  一般忌口

  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应忌食。

  特殊忌口

  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甘草忌鲤鱼;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食醋;

  鳖甲忌食苋菜;服发汗药后,忌服醋及生冷的食物;服补药后,忌食浓茶和萝卜;疮痈肿毒,忌食虾、蟹、羊肉、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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