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学员提问:Danis三柱理论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老师回复:是骨伤科专用名词。Denis 于1983年在Holdworth 二柱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三柱理论学说,强调韧带对脊柱稳定的作用。
三柱结构分别如下:前柱:前纵韧带、椎体前1/2和椎间盘的前部;
中柱:后纵韧带、椎体后1/2及椎间盘的后部;后柱:椎弓、黄韧带、椎间小关节和棘间韧带。
1984年Ferguson完善了Denis提出三柱分类概念,认为椎体和椎间盘的前2/3属前柱,后1/3属中柱,这是目前比较一致公认的三柱分类概念,凡中柱损伤者属于不稳定性骨折。法国的Roy-Camille、Saillant的三柱概念略有不同,他们认为中柱除椎体和椎间盘的后1/3以外,尚应包括椎弓根、关节突。中柱的范围较广,而后柱仅指关节突后方的椎弓,包括椎板、横突、棘突,但仍然主张中柱损伤属于不稳定性骨折,因此判定中柱损伤是分类的基础。
当脊柱受到屈曲压缩外力,主要是前柱承受压力,中后柱承受张力。前柱压缩超过1/2时,中柱受损,后柱分离,椎体不稳。牵张伸展外力时,后柱承受压力,出现椎板及棘突骨折,而椎体前部间隙增宽,则表示有前纵韧带损伤,椎体不稳。爆裂骨折多为垂直性外力,如骨折仅累及中柱,则较稳定;同时累及后柱,系不稳定骨折。骨折脱位是三柱同时受损的一种类型,无论何种外力所致,均属于不稳定性骨折。下一篇:肠结核的主要感染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