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考试频道首页 >> 考试动态 >> 证书领取
南京市江宁区关于申办2009年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3        作者:

各医疗机构:

  参加2009年医师资格证考试的同志,考试成绩已经统计出来,请各位于1月28日-2月5日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取分数条。考试成绩通过的同志于2月8日-2月12日将办理医师资格证的材料送往区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办理医师资格证的材料如下:

  1、填写《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

  2、将身份证、成绩单复印在每份《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的背面(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3、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上,另一张将贴在做好的《医师资格证书》上)。

  4、《申请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的照片要盖单位的骑缝章(表的上面有文字说明)。

  5、由区县卫生局、市、省属医疗机构统一办理。同时,交一份名单汇总表。

  6、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上要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表上的照片上也要盖单位的公章。

  (具体事项可咨询行政服务中心王老师:68582466)

  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doc

2010年1月28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