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准考证领取:实践技能成绩通过的考生,请按照报考类别划分于2015年9月6日-1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处予以领取。(地址:市中区文化东路40号、中心血站院内,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具体领取时间安排如下:
9月6日—7日:临床执业医师(110)、口腔执业医师(120)9月8日—9日: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口腔执业助理医师(220)
9月10日: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40、240)、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50、250)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40)9月11日之前请所有考生务必将准考证及个人报名材料领走,以免耽误考试。
为查找方便,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到一楼大厅查找考生本人的综合笔试准考证号,并主动向工作人员提供准考证号,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字。代领的需持代领人的身份证、考生身份证,予以领取。三、缴纳费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考务费(执业医师240元/人,助理医师120元/人)。先到中心财务开票后,到解放路与文化路路口建行缴费,请考生自备零钱。
四、报名材料领取:报名完成后未领取报名材料(毕业证书、执业助理证书等材料)的考生,请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同时持身份证、技能准考证(或技能发票上手写编号)到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信息考试科领取。五、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枣庄卫生人才网的最新通知。
国家医师执业资格枣庄考点办公室
二0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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