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相关要求及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安排,现将我盟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方式国家医考中心安排,截止3月20日,网上报名工作全部结束。我盟现场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方式:由旗县市区卫计委、盟直医疗卫生单位业务科负责人带领考生,按照全盟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到锡盟政务服务中心(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顺达汽贸北)接受现场审核。
二、审核程序(一)受理:旗县市区卫计委、盟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务科负责人提交本地区、本单位考生花名册。
(二)考生提供以下材料: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7、考生报名照片。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8、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应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报名时提交本人与卫生院签订的合同书和知情同意书各一份。9、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成功后“重要通知”中下载)
(三)学信查询:现场进行学信查询,打印学信表。(四)确认表打印:经现场审核人员再次核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定无误后打印确认表。
(五)盟市初审:考生将报名材料交由盟卫计委审核人员进行初审,合格后签字。(五)自治区复审:盟市初审合格,考生将报名材料交由自治区审核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签字。
(六)交费,报名材料存档。三、其它
(一)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二)考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考点联系人:赵润还、董海凤,联系电话:0479-8242942.
附件:2015年全盟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时间 |
旗县、盟直单位 |
备注 |
3月31日上午 |
多伦县、阿旗 |
|
3月31日下午 |
东苏旗、锡林浩特市、 |
|
4月1日上午 |
西苏旗、二连、黄旗 |
|
4月1日下午 |
东乌旗、白旗 |
|
4月2日上午 |
太旗、兰旗 |
|
4月2日下午 |
西乌旗、乌拉盖 |
|
4月3日上午 |
盟直 |
|
4月3日下午 |
汇总 |
|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