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统一要求,我市定于3月26日开始进行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确认工作。今年的审核、确认工作继续实行现场集中一站式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各报名点对考生填写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试用期考核证明”等全部材料进行预审核(不进行确认),2014年3月26日~4月1日的每日上午8:30下午至16:30为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按试用机构所在地的时间安排,到现场确认。
二、现场审核地点、时间地点: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地址:赤峰市新城区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新城区王府大街42号。
审核确认时间安排:3月26日上午: 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
3月27日上午: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3月28日上午:巴林左旗 、喀喇沁旗
3月29日上午:元宝山区、松山区3月30日上午:敖汉旗、林西县
3月31日上午:宁城县4月 1日上午:市直相关单位、红山区
三、报名要求(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4号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二)考生本人务必在有效时间内根据赤峰考点通知的时间按时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提交报名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由此造成报名信息无效,考生自己负责。(三)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考生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四) 现场将对所有考生提供的毕业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公布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自考库等信息库中查询,网上查询不到的,不作为报考依据。(五)综合笔试通过的考生,自治区卫生厅将对每个通过人员进行二次审核。人卫医学网
四、报名提供材料(一)考生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带有条形码)。
(二)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与网报上传同一版式的二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填写考生姓名)。(三)与报考类别相应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13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试用期所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七)现役军人报考时,试用期证明需加盖政治部的印章。
(八)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初审单位意见处,需签署旗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签署“情况属实”意见。(九)所有要求复印及打印表格的纸张一律使用A4复印纸,上报材料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十)在档案袋上封皮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封皮电子版在赤峰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nmcfws.gov.cn/)。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4年7月1日~15日。(二)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核通过者,须于考试前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七、其他事宜各旗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对辖区报名考生进行资格预审,在审核考生信息时,注意修改数据库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工作单位名称前面直接填写旗县区,不要再加“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等字样,行政区划要选择正确。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到现场确认,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另各旗县区,各单位必须派一名责任心强的人员,协助市局管理、指导本单位、本地区的考生现场审核,维护审核现场秩序。请各旗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文件严格把握报考条件,做好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组织、政策宣传、咨询解答等工作。
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赤峰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