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缴费,不接受补报名,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前往!按照工作安排我市现场报名日期确定为:2013年3月28日—3月31日,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现场报名地点定在包头市卫生监督所五楼会议室,地址:包头市康乐小区(包头市卫生学校南侧)三、考生需按照试用期单位所在的旗县区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各旗县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过期不候:
3月28日 九原区考生、白云区考生、达茂旗考生3月29日 东河区考生、土右旗考生、高新区考生
3月30日 昆区考生、石拐区考生3月31日 青山区考生、固阳县考生
四、考生现场报名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1. 考生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及现场打印的带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盖单位公章)。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7.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人卫医学网。
五、注意事项1.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应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
2.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审核不仔细而造成的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需缴纳相应费用、上交现场打印的带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再次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报名地点,否则造成的表格丢失、报考失败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不合格考生也要上交现场打印的带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其他材料全部退回。
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3〕92号)规定,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执业医师考试费用460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350元。咨询电话:0472-2529977
包头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