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6日下午—4月9日(节假日休息)
为避免审核现场拥挤,将各地区、各单位考生的现场审核时间作了统一安排,详见附表:《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由于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上传照片,因此,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之后才可以到现场审核,现场不采集照片。
重要提示:报名网上上传的相片必须是近期小2寸白底证件照,图像清晰。侧身照、艺术照、生活照的照片以及图像模糊不清的均不合格。有上传不合格照片的考生必须重新上传。二、现场审核地点:
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即鞍山市体检中心)五楼会议室三、现场审核的方式:
在诊所、门诊部、卫生所实习(试用)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审核。上述机构以外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指定专人带领本单位的考生到审核现场集体办理,不受理考生个人的审核。集体办理的除按照规定时间外,可在“鞍山医师资格考试”QQ群联系预约办理。
四、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材料所需的打印件、复印件均使用A4纸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2、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返还考生,复印件留下);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不论往年是否报过名,均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现场审核时,以下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1991年以来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等。此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提示:
1)应当在到现场审核的前1—3天查询下载该备案表,如果提前查询下载,有可能导致现场审核时网上学历验证时间失效。2)省外大、中专学历,学信网上不能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均需提供学历档案原件。
5、《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一份;6、《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一份;
7、《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一份(助理考执业的不用提交此表);1)报名时应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满1年是指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014年以前毕业的考生试用期可截止到2015年3月**日满1年。2014年毕业的考生,其《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需提供两张:第一张的试用期截止到2015年3月20日,第二张的试用期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两张考核证明的试用期时间相加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另外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方可报考。3)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不许缺项、涂改,签字之处不许他人代签,公章必须是单位公章,医院科室章无效。
4)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证明。8、2014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一份(试用时间应当符合报考规定:大专2年,中专5年,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注册日期计算);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每名考生一份
执业机构隶属于各县(市)、区卫生局管辖的,应首先到县(市)、区卫生局医政科复核执照副本原件,确认该执照在年审有效期内,并在该复印件上注明“该执照已通过年审,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县(市)、区卫生局医政科公章;市卫生局直管的医疗机构不需到县、区盖章,可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直接到审核现场。
11、报名、考试费用:报考执业医师:300元报考执业助理医师:280元
五、要求1、不得使用虚假、伪造学历报名,对在报名中使用虚假、伪造学历的考生及为其提供《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的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此通知及所有表格均可在“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的“医师资格考试”专栏下载。3、此期间如有重要通知,我委会将信息及时发布在“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的“医师资格考试”专栏,请各位考生和单位随时关注。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
2、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6、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