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一)必须符合《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资格和国家卫计委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二)试用期截止至2014年9月12日。二、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9时—3月17日24时。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4月10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三、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为柳州市医药学会办公室(柳州市曙光东路214号,联系电话:0772-2813162)。各单位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料,统一到柳州市医药学会办公室报名。六县由县卫生局统一报名。
四、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参加考试及无法进行执业注册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除在网上填报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外,还需下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到试用机构填写并盖章。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人卫医学网考试(二)现场报名
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柳州市医药学会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护照(外籍考生)。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单位为医疗机构的,需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使用单位为其他预防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需提交该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合格证明。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6.本人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一张,需与网上报名的上传相片一致。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三)医学综合笔试报名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报名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二)综合笔试考试时间:
1.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1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考试地点以发放的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4]18号)规定标准收取。报名时先收实践技能考试费,待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再收取综合笔试考试费。
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1.临床类、公卫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每考生220元;
2.口腔类:每考生250元。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14年广西继续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与201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同步网上报名,同步组织实施。主要是针对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单独命题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一)试点考试类别
试点考试类别为临床和中医(具有规定学历)2个类别。其中,中医类别仅限于中医专业,学历为中西医结合和中医(壮医)专业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中医专业“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二)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岗人员。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三)报考时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向所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考点报考时,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3.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由考点验证原件)。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知情同意书内容应包括:“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如要变更地点只能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5.本人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两张。
6.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7.毕业证书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
8.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四)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本单位考生考试资格,严格遵守报名及考试时间;严禁考生挂靠考试,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