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按卫生部统一要求,①2013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仍延用2006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②在读研究生只有毕业当年(研三)才能参加考试。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4月8日的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二、现场确认地点:海淀区甘家口小区12号楼海淀区卫生局712室人才中心办公室。
三、所需材料:1.打印的报名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该表“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聘用制人员还需盖好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章(人才或职介)或由存档单位开具存档证明。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从网上下载,填好后由用人考核单位盖章,按表上的要求领导签字人卫医学网。3.毕业证、学位证(硕、博士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士官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的原件;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如果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正在变更或办理注册的,请携带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助理医师执业证曾做过变更的,需携带首次注册的执业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首次注册时间的证明。(以上复印件按顺序排好)
4.按北京市文件规定,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的必须是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且报名时需提交同底版二寸照片两张,背后写上单位和姓名。5.请考生携带现金现场报名。
6.个体、私营或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须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需要考生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8.考生是现役军人的,报名表本人身份是否军人栏必须选“是”。四、确认流程:现场审核→交费→电脑确认→登记。
海淀区卫生局医政科、海淀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