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要求及自治区卫生厅安排,我局将开展2011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乌鲁木齐考点参加2011年度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11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并粘贴至身份证复印件旁,注意不要全部粘上,粘上一半即可)。
三、办理时间:2012年6月11日—6月30日
联系人:市卫生局医政处才万郝敏
电话:2351070.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