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局注册医疗机构:
按照成都市卫生局通知,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报名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月27日9:00-3月15日24:00;(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彩色打印报名申请表两份并签名)
提交资料和现场审核时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于3月19日—3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统一提交资料和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综合笔试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5日
二、现场集中审核范围:
局注册医疗机构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现场集中审核地点:
成华区卫生局医政科(一环路东三段148号附一号楼4楼405室)
联系人:吴京津高晓莉电话:84366815
四、现场集中审核需提交材料:
1.考生打印并签名的报名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卫人网整理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执业助理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2份,均加盖单位鲜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份,均加盖单位鲜章)
7.考生报名照片(小2寸,6张,背面标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类别)
备注:提交的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2套(自备牛皮纸档案袋)
五、报名费:报名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目前省卫生厅未下发收费标准文件,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均按照500元/人收费标准(暂定),多退少补。
六、注意事项: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由本人在网上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错填报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请考生一定记住网报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
2.网上填报资料联系方式必须输入有效手机或小灵通号码
3.网上填报——试用单位—栏请录入工作单位(全称)+184
4.试用期截止日期至2012年8月31日
附件:1.报考相关说明
2.2012年成都市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试用期合格证明
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报考相关说明
一、考生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临床、口腔、中医或公共卫生岗位工作,试用期及工作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并符合其它规定条件的,可以申报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1.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2002年10月31日前,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2001年8月30日以前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就读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学专业设置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并取得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中医、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藏医医疗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4.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2000年前参加过全国医师资格考核的,仍可申请参加201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考核合格并推荐,符合其它规定条件的,可以申报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凡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达到规定条件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均应报名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实践技能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文件有:卫医发[2006]125号文《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
二、报名提交材料:
(一)网上打印并签名的《医师资格考试暨受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军队现役军人(含公安、武警系列)持介绍信及试用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证明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后勤(联勤)部审核签章提供)。
(五)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合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即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疾控中心(防疫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划生育机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许可证》。
研究生毕业当年报名考试者,还需由学校提供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经历证明;台、港、澳报考者提供中国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明、高等医学院校附属院校实习一年证明。
执业助理医生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在1998年6月26日之前获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供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或确有专长人员,除提交上述要求资料外,还需提交:
①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②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或师承人员的《师承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或确有专业人员被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确有专长证明。
注:①个人合伙办医医疗机构的考生试用期满一年合格证明由登记注册的卫生局考核出具;②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③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
三、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15日
综合笔试考试时间:9月8日、9日(执业医师);9月8日(执业助理医师)。
级 别 |
9月8日(星期六) |
9月9日(星期日) | ||
9:00-11:30 |
14:00-16:30 |
9:00-11:30 |
14:00-16:30 | |
执业 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执业 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并上转照片后,向试用机构所在地提交资料,各报名单位将考生资料验审后集中向登记注册的卫生局提交资料(注:考点不提供照相和上转照片的工作),逾期不予补报。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由本人上传照片并打印签名(2份),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工作试用单位填所属区(市)县全称,因考生错填报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2 2012年成都市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7日9:00开始,2012年3月15日24:00结束。 二、报名网址: 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 三、报名要求: 2012年考生均要先网上报名后才能现场报名。如果网上未报名,则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只能第二年再报。 四、填写要求: 网上报名填写“工作单位”时,不能采取选择的方法,必须选择手动填写。具体方法是在填写单位那一栏中,不直接点击单位,而是选择最后的“手动填写”那一项,然后输入工作单位名称。在单位名称后面一定要填写单位编号,如果不填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准考证、成绩单和资格证的丢失后果自负。 五、上传照片: 今年网上报名考生必须上传照片,要求如下: 1.小两寸免冠照片。 2.照片文件格式必须是。jpg. 3.文件大小必须在25K(25600字节)到40K(40960字节)之间。 4.照片标准尺寸应该是390(宽)×567(高),真彩24位。 5.照片必须是白底版,现役军人外不得穿制服,头部占整个照片的2/3,必须露双肩、双耳,不得佩戴首饰。 6.加印6张同底照片,照片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单位名称等。 六、打印报名申请表: 网上报名并上转照片成功后,校对个人信息无误打印报名申请表两份,并签名;与其他报名资料一起交给单位具体经办人员。 附件3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学系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身份证号码 具体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级别 申请类别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政及登记号 试用时间 (年、月、日) 年 月 日---- 年8月31日 试用期岗位类别 试用期岗位专业 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考核成绩;连续工作时间及考核情况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局注册医疗机构:
按照成都市卫生局通知,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报名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月27日9:00-3月15日24:00;(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彩色打印报名申请表两份并签名)
提交资料和现场审核时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于3月19日—3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统一提交资料和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综合笔试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5日
二、现场集中审核范围:
局注册医疗机构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现场集中审核地点:
成华区卫生局医政科(一环路东三段148号附一号楼4楼405室)
联系人:吴京津高晓莉电话:84366815
四、现场集中审核需提交材料:
1.考生打印并签名的报名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执业助理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2份,均加盖单位鲜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份,均加盖单位鲜章)
7.考生报名照片(小2寸,6张,背面标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类别)
备注:提交的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2套(自备牛皮纸档案袋)
五、报名费:报名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目前省卫生厅未下发收费标准文件,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均按照500元/人收费标准(暂定),多退少补。
六、注意事项: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由本人在网上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错填报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请考生一定记住网报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
2.网上填报资料联系方式必须输入有效手机或小灵通号码
3.网上填报——试用单位—栏请录入工作单位(全称)+184
4.试用期截止日期至2012年8月31日
附件:1.报考相关说明
2.2012年成都市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试用期合格证明
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报考相关说明
一、考生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临床、口腔、中医或公共卫生岗位工作,试用期及工作年限达到规定要求,并符合其它规定条件的,可以申报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1.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2002年10月31日前,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2001年8月30日以前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就读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学专业设置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并取得学历的人员;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中医、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藏医医疗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4.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2000年前参加过全国医师资格考核的,仍可申请参加201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考核合格并推荐,符合其它规定条件的,可以申报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凡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达到规定条件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均应报名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实践技能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文件有:卫医发[2006]125号文《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
二、报名提交材料:
(一)网上打印并签名的《医师资格考试暨受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军队现役军人(含公安、武警系列)持介绍信及试用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证明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后勤(联勤)部审核签章提供)。
(五)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合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即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疾控中心(防疫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计划生育机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许可证》。
研究生毕业当年报名考试者,还需由学校提供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经历证明;台、港、澳报考者提供中国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明、高等医学院校附属院校实习一年证明。
执业助理医生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在1998年6月26日之前获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供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或确有专长人员,除提交上述要求资料外,还需提交:
①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②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或师承人员的《师承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或确有专业人员被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确有专长证明。
注:①个人合伙办医医疗机构的考生试用期满一年合格证明由登记注册的卫生局考核出具;②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③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
三、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15日
综合笔试考试时间:9月8日、9日(执业医师);9月8日(执业助理医师)。
级 别 |
9月8日(星期六) |
9月9日(星期日) | ||
9:00-11:30 |
14:00-16:30 |
9:00-11:30 |
14:00-16:30 | |
执业 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执业 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并上转照片后,向试用机构所在地提交资料,各报名单位将考生资料验审后集中向登记注册的卫生局提交资料(注:考点不提供照相和上转照片的工作),逾期不予补报。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由本人上传照片并打印签名(2份),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工作试用单位填所属区(市)县全称,因考生错填报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2 2012年成都市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7日9:00开始,2012年3月15日24:00结束。 二、报名网址: 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 三、报名要求: 2012年考生均要先网上报名后才能现场报名。如果网上未报名,则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只能第二年再报。 四、填写要求: 网上报名填写“工作单位”时,不能采取选择的方法,必须选择手动填写。具体方法是在填写单位那一栏中,不直接点击单位,而是选择最后的“手动填写”那一项,然后输入工作单位名称。在单位名称后面一定要填写单位编号,如果不填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准考证、成绩单和资格证的丢失后果自负。 五、上传照片: 今年网上报名考生必须上传照片,要求如下: 1.小两寸免冠照片。 2.照片文件格式必须是。jpg. 3.文件大小必须在25K(25600字节)到40K(40960字节)之间。 4.照片标准尺寸应该是390(宽)×567(高),真彩24位。 5.照片必须是白底版,现役军人外不得穿制服,头部占整个照片的2/3,必须露双肩、双耳,不得佩戴首饰。 6.加印6张同底照片,照片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单位名称等。 六、打印报名申请表: 网上报名并上转照片成功后,校对个人信息无误打印报名申请表两份,并签名;与其他报名资料一起交给单位具体经办人员。 附件3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学系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身份证号码 具体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级别 申请类别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政及登记号 试用时间 (年、月、日) 年 月 日---- 年8月31日 试用期岗位类别 试用期岗位专业 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考核成绩;连续工作时间及考核情况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并上转照片后,向试用机构所在地提交资料,各报名单位将考生资料验审后集中向登记注册的卫生局提交资料(注:考点不提供照相和上转照片的工作),逾期不予补报。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由本人上传照片并打印签名(2份),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工作试用单位填所属区(市)县全称,因考生错填报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2
2012年成都市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7日9:00开始,2012年3月15日24:00结束。
二、报名网址:
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
三、报名要求:
2012年考生均要先网上报名后才能现场报名。如果网上未报名,则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只能第二年再报。
四、填写要求:
网上报名填写“工作单位”时,不能采取选择的方法,必须选择手动填写。具体方法是在填写单位那一栏中,不直接点击单位,而是选择最后的“手动填写”那一项,然后输入工作单位名称。在单位名称后面一定要填写单位编号,如果不填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准考证、成绩单和资格证的丢失后果自负。
五、上传照片:
今年网上报名考生必须上传照片,要求如下:
1.小两寸免冠照片。
2.照片文件格式必须是。jpg.
3.文件大小必须在25K(25600字节)到40K(40960字节)之间。
4.照片标准尺寸应该是390(宽)×567(高),真彩24位。
5.照片必须是白底版,现役军人外不得穿制服,头部占整个照片的2/3,必须露双肩、双耳,不得佩戴首饰。
6.加印6张同底照片,照片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单位名称等。
六、打印报名申请表:
网上报名并上转照片成功后,校对个人信息无误打印报名申请表两份,并签名;与其他报名资料一起交给单位具体经办人员。
附件3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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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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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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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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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政及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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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时间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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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考核成绩;连续工作时间及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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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