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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4        作者:

安市卫字〔2012〕52号

各县(自治县、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管局)、市直及驻安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日程安排

  3月20日:西秀区

  3月21日:平坝县

  3月22日:普定县

  3月23日:镇宁县

  3月26日:紫云县

  3月27日:关岭县

  3月28日: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

  3月29日:市直及驻安卫生单位

  3月30日:机动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顺序办理。

  二、审核地点:

  市卫生局医政科

  三、考生须提交资料:

  1、报名表(考生须签署名字)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卫 人网整理

  5、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单位加盖公章;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需另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临床专业五年一贯制大专学历的考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须另提供,并在现场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报考执业医师须另提供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注册满2年的《医师执业证》及复印件1份,注册不满5年的须同时提供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工作5年的合同(或协议),并在现场签署一份书面承诺书;

  8、卫生保健专业中专学历的考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须另提供,卫人 网整理并在现场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

  9、按卫生部《关于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3号)文件精神,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另提供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工作五年的聘用合同,并在现场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

  注:所有复印件上的字迹、公章需清晰可见。(若因复印不清楚被省考区办退回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名费:西医类执业医师230元/人;西医类执业助理医师210元/人;中医类执业医师232元/人;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212元/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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