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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庆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9        作者:

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庆阳考点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按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执行,可在庆阳市卫生局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至3月15日),网上报名请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行信息录入并打印报名申请表。

  三、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须在2012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到各县区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市卫生局负责市直医疗机构及各县区考生的复审工作。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一份):

  1、考生自己打印并签名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5、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7、电子版小二寸数码照片。

  四、考试收费标准

  各类别执业医师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为230元/人。

  五、实践技能及综合笔试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注意事项

  1、本考点不接受未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资料。

  2、各试用机构应当对试用人员的学历、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医疗机构不得为非本单位考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为本单位考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应当核验其学历的真实性、其资格的有效性后,加盖本机构公章。

  3、考生须认真核对自己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的与考生本人相关的信息,以确认无误。

  4、为使考点审核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县区卫生局、各单位务必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时间通知辖区内考生进行现场审核,不得擅自提前结束,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0日。市卫生局负责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汇总后的资料复审工作,不接受个人报考审核。

  5、不明事宜请咨询考点办公室,咨询电话:8214764(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8214432(西医类别)。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要求

  附件二: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庆阳考点网上报名须知及报名流程

  附件一: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要求

  为解决中西部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现状,今年继续在我省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该考试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统一组织,单独命题,单独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发给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乡镇助理考试条件:

  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2、必须是现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3、除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外,其他村卫生所和乡设的个体诊所均不能报考乡镇助理级别考试。

  4、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乡镇助理资格授予与执业管理

  1、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取得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卫人网整理

  3、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三)考试类别:考试设临床和中医2个类别。

  (四)考试形式:考生报名时应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程序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考试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附件二: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庆阳考点网上报名须知及报名流程

  一、考生正式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所填写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报名时间:所有参加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包括乡镇助理医师类别)均需在网上报名。地址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

  (一)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至3月15日,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关闭,责任自负。

  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上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后点击“开始报名”,按照要求详细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2、凡在我市报考的考生,请将报考考区选择“甘肃省”,考点选择“庆阳市”。

  3、考生可以在2012年3月15日24时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

  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3月20日,各考生必须到本医疗机构上级县区卫生局进行现场审核,市直医疗单位医务科负责资料初审。市卫生局不受理个人报名审核。

  1、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报名密码,考生对自己密码的使用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2、网报成功后,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及其它资料,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相关材料,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2)毕业证原件;(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原件;(5)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6)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7)电子版小二寸彩色数码照片。

  4、网上报名无照片采集系统。为防范替考,现场审核时统一采集或按要求上传符合证件标准的小二寸考生数码照片。照片标准为: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40KB~100KB之间。考生可在数码照相馆按上述要求照相后,将数据在报名时拷贝到各县区卫生局。

  5、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时,请仔细检查。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6、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及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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