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美国风湿病学院提出RA 诊断的修订标准,要求7 项中符合4 项可诊断RA。在国外,该标准的敏感性为91%~94%,特异性为89%。在我国临床试验证实敏感性为91%,特异性为88%。
(一)美国风湿病学院修订的RA 分类标准(1987年)
1﹒晨僵至少1小时(≥6周);
2﹒3个或3个以上关节肿(≥6周);
3﹒腕关节、掌指关节或近端指间关节肿(≥6周);
4﹒对称性关节肿(≥6周);
5﹒皮下结节;
6﹒手X 线片改变(至少有骨质疏松和关节间隙狭窄);
7﹒RF 阳性(滴度>1 ∶32)。
符合4 项者可诊断。
(二)判断病期以X 线分期为准
(三)类风湿关节炎功能分级标准
Ⅰ级:胜任日常生活各项活动(包括生活自理,职业和非职业活动)。
Ⅱ级:生活自理和工作,非职业活动受限。
Ⅲ级:生活自理和工作,职业和非职业活动受限。
Ⅳ级:生活不能自理,且丧失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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