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17、18、24、25日举行。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号)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根据市编办《关于我市考务职能整合及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深编〔2008〕128号)文件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统一由市考试院承担。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共同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
二、报名办法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与方式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号)执行。2014年1月8日-2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我市网上报名考生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一)分别在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设立报名点,受理各区(新区)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材料。(二)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医管中心直属单位均设立报名点,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确认本单位的考生信息。
(三)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材料由市考试院受理。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人事部门统一到市考试院办理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确认手续人卫医学网考试。(四)市考试院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
1.确认时间:2014年1月13日-23日(周六日不办公),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2.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2楼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
其他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各报名点确定后公布。三、深圳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料安排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中心直属单位报名点于2014年2月10日提交本报名点确认通过的考生材料(包括考生签名的确认单)到市考试院进行审核。四、收费标准
按照粤价〔2013〕302号文执行,报考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中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0元,由各报名点统一收取后上交市考试院,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请按通知要求顺序排列好(详见附件4)。所有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公章与审核人的签名;交材料时应将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材料要按级别分开;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二)报名点对有疑问的文凭可要求考生提交验证证明。
(三)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除提交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外(原件核对后退回),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成绩单或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五)对于考试工作有关的问题和建议,可与市考试院联系,联系电话:0755-83776655.(六)请考生留意查询以下各网站信息公告:
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ww.gdwst.gov.cn
广东卫生人才网: www.gdwsrc.net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zhrss.gov.cn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ww.szhealth.gov.cn深圳市考试院:www.testcenter.gov.cn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深圳市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报名材料顺序表
5.深圳市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相片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张贴页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