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5月17、18、24、25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安排,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自2014年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白底证件照),并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
二、报名点设置及现场确认安排我市共设七个报名点,分别为市直(2128305)、香洲区卫生局(2516756)、斗门区卫生局(5510209)、金湾区卫生局(7793302)、万山社会事业局(2236626)、高新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3629656)、高栏港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7268790)。考生按属地化及就近原则现场确认,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属地报名点确认,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到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属地卫生局报名点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带齐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报名。市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4年1月16—24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共他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确定。请考生务必按时前往属地报名点进行确认,过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标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下列序号排列装订):1、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须与网上填报的最终信息一致)。
2、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相片同底,用胶水粘贴在A4纸上)。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5、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上一级别的需提交下一级别资格证书)。
6、执业证书复印件。7、个别考生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省外中专毕业证验证证明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年度考试成绩单等)。
注意事项:历史考生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现场确认时提交原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因未使用原档案号导致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四、报名流程
考生需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签署确认单、缴纳考试费用四个步骤方能成功报名。报名点需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当场打印确认单让考生签名确认。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各报名点将确认单与报名材料一起报市卫生局审查。凡单位统一报名的,由单位负责与报名点认真核对报名人数及报考专业以防漏报、错报。
五、审核要求考生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审验合格的复印件应加具已审意见。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应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六、其他
1.2014年4月29日至5月25日期间,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2.收费: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和《关于降低部分考试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3〕302号)规定执行:初、中级资格俱为每人每科50元。考生持各报名点出具的非税收缴费单到银行交费。
3.各报名点须根据考务工作计划安排好相关工作。对于个人没有条件网上报名的,各报名点可提供协助。在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时,应本着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