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年01月06日 15:56
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14〕58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6、17、

23、24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15年1月6日至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必须同时上传照片)。

  2、所在考区为安徽,考点为蚌埠;考生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在网上2015年度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3、符合报考条件者的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4年12月31日。

  4、报名条件:

  ⑴初级(士):大中专毕业。

  ⑵初级(师):

  中专毕业:2009年及以前聘士;大专毕业:2012年及以前聘士;2011年及以前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护师:2011年及以前注册,考护师的以护士执业资格注册时间为准,因换证不满聘任时间的请到医政部门开具证明);本科及以上毕业。

  ⑶中级:

  中专毕业:2007年及以前聘师;大专毕业:2008年及以前聘师; 本科毕业:2010年及以前聘师;研究生毕业:2012年及以前聘师(上研期间不计聘任时间);博士毕业。报考301至365专业的人员以执业医师注册时间为准。

  三、报名表要求

  1、考生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填写信息中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一致。

  2、上传的照片要求:①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②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③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④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四、现场确认地点、时间

  地点:蚌埠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政府新区南湖路568号303号房)

  联系电话:0552- 3132035

  1月19-20日 市直、省直、驻蚌、市局管辖的其他医疗机构

  1月21日   蚌医一附院

  1月22日  淮上区、蚌山区、禹会区、高新区卫生局

  1月23日   龙子湖区卫生局、经开区卫生局

  1月26日   五河县、固镇县卫生局

  1月27日   怀远县卫生局

  1月28日   补充材料

  请各县(区)、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共同完成报名工作。

  五、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中档案号一栏有档案号的为老考生(改报考专业级别的视为新考生),没有的为新考生。《考试申报表》须单位盖章。

  (一)新考生:

  新考生所交材料须装入有封口的档案袋中,粘贴《2015年度蚌埠市专技资格考试报考封面》(附件2),封面须由单位盖章,所属县、区卫生局加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申报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有相应注册记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6.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证明。

  (二)老考生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2014年度考试成绩单打印件。

  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2014年老考生,因身份证号码变动的须特别提出,其报名表档案号应为“空白”,须提交新、旧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按规定提出的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异地老考生报名的,报考应提交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专业的,应提交已在蚌埠变更的注册证书。

  六、收费标准

  2015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4〕193号文件执行(纸笔考试55元/科,人机对话考试60元/科)。

  考生缴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界面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7日-2月1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七、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事、卫生部门管辖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区卫生局统一负责,市卫生局不受理个人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中收取考生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查,并把握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向考生传达。有关政策、文件、通知请登陆下列网站(中国卫生人才www.21wecan.com.cn、安徽省卫计委http://www.ahwst.gov.cn/、蚌埠市卫生局www.bbswsj.gov.cn)查询。

  附件:1、省卫计委、省人社厅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附2:2015年度蚌埠市专技资格考试报考封面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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