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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6        作者: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可以在通州辖区内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学校在通州区内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工作地点在通州区的护理、助产人员;人事档案所在地在通州区。

  二、考试报名要求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6日—15日(周六、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现场确认地点:通州区卫生局东侧大会议室

  网报“确认考点”:选择通州区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卫人网整理

  (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证明要写明学生身份证号、入学时间、专业全称、培养方式、毕业时间等内容。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五)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加盖学校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六)申报表“审查意见”处需加盖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公章及存档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七)民办考生需上交本单位医疗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考试收费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纪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联系电话:69547455—8202

  通州区卫生局工会

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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