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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3        作者:

各位考生: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日—2011年2月12日;

  请各位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2、现场审核时间:2012年2月13日—1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请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此期间,带齐相关材料(请看到附件)到丰台区卫生局(丰台镇西安街3号,丰台卫生局五楼第一会议室)进行审核、缴费并确认。

  报名费用:50元/科

  附件: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考生: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地区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关于北京地区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丰台区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时间:2012年1月30日-2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3日-15日。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卫人网整理

  (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白底);

  (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原件);

  (五)八个月以上实习证明原件。

  (六)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各考试报名机构要认真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要通过本辖区的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等渠道,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专业实务

2012年5月19日

9:00-11:30

实践能力

14:00-16:30

  四、准考证打印

  自2012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五、成绩发布

  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六、考试成绩管理及效用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一次考试通过以上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七、考试收费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纪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北京考区丰台考点

  2012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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