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月30日至2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就宝安区确认点确认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宝安区确认点确认时间和地点
各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区属人口计生单位(另行通知);
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2012年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宝安区卫生局312室。
二、报名提交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好):
1.《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2. 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相片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张贴页(附件1);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省外中专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证证明);
4.工作证明;
5.无工作单位无法提供工作证明的,须档案挂靠在宝安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所有复印件必须有公章与审核人的签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文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两门。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确认当场收费,各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区属人口计生单位缴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点对有疑问的文凭可要求考生提交验证证明。
2.没有在岗工作的社会人员,须人事档案在我市,按照档案所在地就近原则到各报名点报名,条件符合的,可以参加考试。人事档案不在我市的没有在岗人员,回档案所在地报考。
3.在岗工作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专业毕业生,无论人事档案是否在我市,均可以在报名点报考。如果档案不在我市,需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
4.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须提交就读学校关于本人就读专业、学制及学习形式、学历类型等的证明材料,并确保其毕业前能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的临床实习的证明。
请考生留意查询以下各网站信息公告
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www.szhpfpc.gov.cn
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www.smec.gov.cn
宝安区卫生局网站:http://new.szbaws.com/
附件1:深圳市2012年度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相片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张贴页
附件2:工作证明参考样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报名点
2012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