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将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为组织好本次考试,确保考试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临床、中医类考生严格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首场笔试临床、中医类考生均需参加完首场笔试后,再参加其他考站考试。首场笔试将分若干场次进行,请考生严格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首场笔试,非当场次的考生不得入内,特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二、应届毕业生需补交的试用期合格证明,首场笔试时在考试开始前当场交监考,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三、准考证将于6月底前3-7天内快递至考生。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
廊坊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