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1月20日24时,考点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2月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审核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咸熙街26号。今年现场审核时间为期10天。日期短,人数多,请各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尽早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其它问题影响现场审核造成报名不成功等现象。各考生请按照公告要求,准备好报名资料,整理好资料顺序,便于缩短个人资料审核时间和排队等待时间。
审核时需提交的资料及顺序如下:
一、 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应提交资料及顺序:
1.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审核);
3. 毕业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审核);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上文凭提交);
5.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6. 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需提交《2018年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工作证明表》,证明表需所在单位法人签字盖章和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7.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9.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2017年毕业的考生均属于应届生);
10. 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须与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二、 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的资料及顺序:
1.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审核);
3. 毕业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审核);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上文凭提交);
5.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本科、研究生文凭提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6.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文凭直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不用提交);
7.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9.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2017年毕业的考生均属于应届毕业生);
10. 小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须与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三、 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需提交《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注:目前我市院前急救情况无法满足国家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要求,因此,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儿科专业)
四、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3〕480号)文件要求,临床、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口腔、公卫、部队类别考生需同时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用,其中: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10元/人、执业医师520元/人;公卫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70元/人、执业医师480元/人。
注意事项:
1. 所有报名资料需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2. 外省中专文凭,需提供学籍档案以及当年学校跨省招生计划证明文件(学籍档案包括:录取信息、毕业生花名册、毕业成绩单、实习鉴定表等)。
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上注册的医疗机构名称与报名提交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名称务必一致。
4. 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与毕业证务必一致。不一致者,需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规定年限内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需每个医疗机构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并盖单位公章。
6.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两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执业年限计算:以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注册之日起到8月31日止)
7. 今年资格审核现场不再接受补报名,请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个人网上报名。
8. 使用伪造证件或证书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通报到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且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9. 部队考生今年统一使用居民身份证报名。
宜宾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