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晕的处理原则

2013年02月17日 14:15
  眩晕的处理原则是乡镇助理医师考试的主要考查内容,考点汇总如下:

  1﹒休息 安静卧床休息,避免声、光等各种刺激,减少头部晃动和体位变动,以免引起眩晕加重。

  2﹒稳定情绪 做好病情解释工作,消除患者紧张、焦虑、恐惧情绪,有条件时可予吸氧,适当使用镇静药物,使患者得到充分放松,同时对前庭兴奋给予抑制。常用方法:地西泮,2.5~5mg,每天3次,口服。

  3﹒抗眩晕治疗 多选用地芬尼多、组胺药如倍他司汀、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等。常用方法:地芬尼多,25mg,每天3次,口服,眩晕停止后停药。

  4﹒恶心、呕吐严重的可给予维生素B6、甲氧氯普胺等处理。

  5﹒脱水治疗 诊断有迷路水肿的,可给予脱水治疗。

  6﹒病因明确者,可给予针对性措施,如梅尼埃病、前庭神经元炎、良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等可给予改善微循环药、扩血管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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