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与“急救”经常被混用或并用,关于“急诊医学”与“急救医学”这两个学术概念之间一直以来存在争议,难以统一。急诊医学范畴涵盖了各类危急重症、创伤、中毒、灾难、复苏和急诊医疗服务体系等,急诊临床更突出各类急危重症的现场急救、转运途中的救治与监护、医院急诊诊断与救治,以及进一步的生命体征的支持和重要脏器功能的保护。在院内急诊中面对的服务对象更多的是仅需要一般急诊医疗的非危重症患者,很少采取急救措施;院前急救中,尤其是重大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如2008年初我国南方发生的冰雪灾,需要全社会救助资源的总调度,各级政府部门、交通、电讯、消防、公安以及军队等方面的通力协作,显然,这又超出急诊医学的职能范围。急救医学,从学科属性层面,应归属于急诊医学,但从临床观点来分析,急救具有其相对独立性,它从另一角度表现出急危重症、创伤、灾难等事件急救的反应能力,包括急救指挥系统对急救人员、车辆等统一调度,现场急救、转运途中、医院急诊的抢救,重点突出挽救生命和稳定生命体征的科学组织管理流程,强调的核心是急救过程、急救技术的熟练掌握和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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