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参加2017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广西考区南宁考点考生,从2017年9月18日起可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同时可申请办理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一)领取时间
2017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领取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七楼)。
(三) 领取要求
1.由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指定专人统一领取本县(区)、本单位考生成绩合格证明,领取时需提供单位委托函(附件2)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领取成绩合格证明需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代领需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 办理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为方便考生办理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有关单位、考生来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时,可申请办理护士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办理所需材料:
(一)《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贴蓝底照片);
(二)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办证用),要求与《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所贴照片相同;
(三)单位统一办理需提供《办理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名册表》纸质版一份(附件4)。
三、 其他事项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考生领取后请妥善保存好。
(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nws.gov.cn)“公告栏”相应的文件中下载,此表将存入人事档案,填写要求准确规范,不能涂改。
(三)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线,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通知单打印开放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11月30日,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登录网站下载打印成绩单。
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咨询电话:0771-2611625。
附件:1.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
2. 单位委托函
3. 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