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22号)要求,为保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我州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审核工作要求如下:
一、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1月23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应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中《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填报。
三、州卫生计生委对各县市、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时间:
州医院、州中医院、州疾控中心、州血站为:1月10日;玛纳斯县、呼图壁县1月11日;木垒县、奇台县1月12日;吉木萨尔县、阜康市1月13日;昌吉市为1月16日。
四、各县市、各单位到州卫生局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报名人员的相应材料:1、《申报表》1份;2、毕业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1份;4、花名册1份。
五、各县市、各单位应认真审查报名人员报名条件、《报名表》及上述证件信息中所有项目,尤其是工作单位要写全(如:昌吉市利民诊所,其单位名称要写全,不能只写利民诊所),杜绝漏报、错报信息项目的发生,特别是少数民族考生的姓名用字要准确。
六、昌吉州二级民营医疗机构、院校、自治区驻昌吉有关单位的人员报名工作由昌吉市负责受理。
七、各县市、各单位上报的纸质花名册必须机打(同时须报电子版信息Excel表格),花名册序号应与《报名表》序号一致。
八、各县市、各单位必须按文件的要求向考生做好报名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考生顺利报名。
联系人:蒋文明:15909949598 2347916
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2016年12月26日
《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