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卫人才发【2012】137号《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18、19、25、26日。为确保我市报名及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二、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自2012年12月28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自行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4日为我考点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时间(报名期间节假日均正常休息)。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提交单位审核并盖章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手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各类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均不需提供),历届考生只需提供单位审核并盖章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上年度考试成绩单即可。另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它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它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袋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自负。
现场确认地点: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六楼人事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36号。四、报名费用:按照新计价费【2001】1609号文件规定,中级考试每门70元,初级考试每门50元。
五、为了方便考生报名,规范报名工作程序,根据卫生部及卫生厅安排,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凡个体诊所及民营医院均由辖区内区县卫生局负责报名工作,统一将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汇总后交由我考点确认,我考点概不受理个人报名,请各区县卫生局配合我考点报名工作,不得出现推诿现象。望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以确保此次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