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级护理的制度

2012年11月05日 10:54

  Ⅱ级护理的制度是主管护师考试中的重要考点,人卫智网总结如下: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坐起或在床边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和特殊治疗或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和皮肤的护理,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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