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考试复习:病情分类

2012年11月05日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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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类:危急症,病人生命体征极不稳定。如得不到紧急救治,很快会危及生命,如心脏呼吸骤停、休克、昏迷、大出血、持续严重的心律失常、严重的呼吸困难、反复抽搐、急性重度中毒、致命性的创伤、大面积烧伤等。

  Ⅱ类:急重症,有潜在的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需要紧急处理与严密观察,如胸痛怀疑心肌梗死,外科危重急腹症,突发剧烈头痛,严重创伤、烧伤,严重骨折,高热等。

  Ⅲ类:亚紧急,~般急诊,病人生命体征尚稳定,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如闭合性骨折、小面积烧伤等。

  Ⅳ类:非紧急,可等候,也可到门诊诊治,如轻、中度发烧,皮疹,皮擦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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