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4年第01号公告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4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附件1)。
二、现场审核提交资料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成人学历提供学籍档案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背景白色的2寸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5、2013年应届毕业生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2)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其余考生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
6、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档案打印件,中专不提供;7、助理升执业考试的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8、报考乡镇助理的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试点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知情同意书(2011版)》(附件5)。三、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4年7月1日—7月15日。四、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医学综合笔试统一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9月14日,助理医师为9月13日一天。五、考试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49号和〔2012〕68号文件规定:1、实践技能考试费
每位考生缴160元。2、医学综合笔试费
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每人缴200元。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每人缴110元。
六、市级资料审核时间安排3月27日上午市区各民营医院、省水电医院、市疾控中心铁一局医院、市地防所、市中心血站、彩虹医院
3月27日下午民附院、铁七局医院、市妇幼院、二一五医院3月28日上午市一院、铁20局医院、市中心医院
3月28日下午永寿县、旬邑县3月31日上午彬县、武功县
3月31日下午淳化县、长武县4月1日上午礼泉县、乾县
4月1日下午兴平市4月2日上午泾阳县
4月2日下午三原县4月3日上午秦都区
4月3日下午渭城区七、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局管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资格规定进行初审,考点在资格审核时对考生自行上传的照片进行认定或重新采集,不得弄虚作假。上报资料时要提供医师资格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含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和1—8项资料,报名资料按照花名册序号编号排放、1—8项顺序装订。附件在咸阳卫生信息网“医政管理”栏下载。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咸阳市卫生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