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15日。考生应在此期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报名。具体报名须知见附件1.
二、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3月18日-4月8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试用期考核证明等材料到韶关市卫生局医政科进行资格审核、交费、信息确认等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2)。咨询电话:5553260(乐昌市卫生局医政科)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2、各县(市、区)考生现场报名时间安排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4、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流程:㈠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点击网上报名公告进入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㈡考生报名成功后必须上传个人照片,上传照片要求为证件照片,现场审核时不能拍照。㈢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试点考试”的考生应当在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㈣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确认后,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二、现场报名流程:
㈠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1、考生本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2005年1月1日后毕业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必须提供入学时间证明或第一科考试合格证。2007年以后毕业的中医专业中专毕业生需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
2、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在学信网下载验证、中专毕业生需广东省教育厅的学历验证)。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需提供原件)人卫医学网。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还需同时提供《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5、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考生需提交试用期所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必须含有执业科目内容)。7、专升本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历验证证明复印件。
㈡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加盖这两个部门的公章。㈢考生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为A4规格。
三、注意事项:1、考生的试用单位必须为合法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单位必须与试用机构、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相符。
2、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除试用单位外,必须加盖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公章。3、毕业证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相符时,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更正说明。
4、考生必须根据毕业专业与试用岗位申报参加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如中医专业不能申报临床类别、中西医类别;在疾病预防机构试用的考生只能申报参加公共卫生类别。附件2
各县(市、区)考生现场报名时间安排表
时间 |
现场报名县(市、区) |
3月18-20日 |
市区 |
3月21-22日 |
南雄市 |
3月25-26日 |
翁源县 |
3月27日 |
新丰县 |
3月28-29日 |
乐昌市 |
4月1日 |
始兴县 |
4月2日 |
仁化县 |
4月3日 |
乳源县 |
4月8日 |
市区 |
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根据省卫生厅指示,我市口腔类别、公卫类别考生实践技能考试集中到广州市指定考点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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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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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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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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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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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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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学学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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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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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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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级别 |
执业(助理)医师 |
申请类别 |
临床(中医、口腔、公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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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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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时间 (年、月、日) |
至201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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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岗位类别 |
临床执业(助理) |
试用期岗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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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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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情况 |
考核合格,同意报考。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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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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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试用机构填写
附件4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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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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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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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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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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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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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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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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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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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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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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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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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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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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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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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首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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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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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
执业机构(单位) |
工作岗位 |
技术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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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栏目由执业助理医师所在执业机构(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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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单位) 考核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注意:因本表填写错误或内容不真实所产生的后果概由填表人负责。
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3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4月8日。
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二、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