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⑴各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务必在规定日期内,前来宁海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受理。⑵各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务必仔细填写单位名称,例如“宁海县XXX”即可,必须与单位印章一致。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1);(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必须提供全科医生、社区护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宁海县卫生局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