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需提交的材料2013年合格人员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统一由省厅委托专门机构打印、制作,考生不需再提供照片及表格。
各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1.《2013年卫生专技资格证书办理名册》(附件1)1份
2.《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办理名册》(附件2)1份3、印制费
个人领取的考生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予代办。二、办理时间安排
4月9-10日市直、市局管辖医疗卫生单位4月11日省直、驻蚌医疗单位、卫生院校
4月14日上午蚌山、淮上、经开区、高新区卫生局4月14日下午龙子湖区、禹会区卫生局
4月15日五河县、固镇县卫生局4月16日怀远县卫生局
4月17日个人报名考生三、办理地点
蚌埠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301室。四、要求
为便于证书发放管理,请考生到原报名单位办理证书。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规范填写办理名册中的各栏目项,“办证序号”须在《合格人员办证名单》(附后)中查找填写,务必从小到大排列。请按照时间安排,集中到市卫生局统一办理。 4:蚌埠2013护士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名单蚌埠市卫生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