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现就领取2012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领取对象:在宝安区报名参加2012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1)及2011年在宝安报名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关资料的人员(附件2);
2.领取时间:2012年10月16日起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3.领取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312室;
4.领取时效:请附件1、2所列人员于本通知挂出起一年内前往领取地点领取证书资料,逾期未领,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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