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局直局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考办发〔2017〕8号)精神,为保证我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参见附件1)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滚动13
二、 报名管理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7年12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参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网上报名后由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具有人事档案代管权限,否则应将档案托管至辖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后,通过辖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辖区卫生计生局或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所在单位、辖区卫生计生局统一报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一楼双创办大厅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为了做好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经省考区批准,给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增设考务管理系统报名点,考生提交《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报名资料后,各报名点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确认(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务管理系统”—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管理系统入口—普通用户登陆,输入用户名及登陆密码,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在“报名管理”中“网报确认”项目内对考生报名信息予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成功后报市卫生计生局进行复审。
(三)未设报名点的局直局管单位,按本通知安排时间到市卫计局一楼双创办大厅办理现场确认。
(四)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才发〔2016〕16号)等有关规定,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为70元/人科。
三、 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5月26、27日,6月2、3日以纸笔考试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以《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准,请各单位及考生及时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
四、 准考证打印,成绩发布及管理
(一)自2018年5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6月3日。
(二)考试结束后2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五、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
(一)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考生须在“联系方式”栏手工填写本人电话号码。申报表内容由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具有人事档案代管权限,否则应将档案托管至辖区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后,通过辖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及辖区卫生计生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 申报师级资格需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
5. 相关准入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除上述证件及材料外,还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 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
2. 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考生,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须提供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聘任证明;
3. 凡符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条件的考生,须由单位出具在岗并同意提前申报的证明,提供所在社区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由法人签名并加盖社区医疗机构印章)。
(三)乡村医生报考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提交乡村医生统考合格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毕业证。
六、 注意事项报
1. 报名点现场网报确认是报名中的一个环节,考生报名数据及报名资料要提交考点、考区复审通过后报名方才成功。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予以审核,不符合条件人员严禁报名。
2.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确认考点”栏一律填写“咸阳”;考生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编号必须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有别字、错字的导致报名无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同时上传时必须符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系统要求,文件容量约为15KB~30KB。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
3. 现场确认中如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或照片不清晰,需将报名申报表退回让考生修改后重新打印申报表再进行确认。全部确认工作完成后,导出考生确认名单,按附件3《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咸阳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中的时间进行现场复审,提交报名数据。
4. 聘任证明要按照省卫计委统一制式的《聘任证明》开具,《聘任证明》模板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5. 考生须对《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仔细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6. 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保留准考证,并及时下载打印成绩单,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7. 因考试报名人员分布广,人数多,组织工作难度大,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考试有关政策传达给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 《聘任证明》模板及格式要求
3.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咸阳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注解说明 | 报考级别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
1. 护理专业考生必须先考护士执业资格。 2. 职业学校的学历只能考初级。且符合职业学校报考条件。 3. 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7年12月31日。 4. 2002年10月以后的电大、自考、网络教育毕业证不能考初级士。 | 初级资格 | 士级 |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大专学历。 | |
师级 |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5年;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2年; 2、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必须先考护士执业资格)。 | |||
中级资格 | 主治(管)医(药、护、技)师 |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 取得相应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 ||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 |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 伪造学历等相关材料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 |||
附件2:
聘任证明
考点
兹证明×××同志(男、女),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正式(在编、聘用、临聘)人员;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单位××××××科任××××××(专业)医师或(药士、药师、护士、护师)或任××××××专业(技士、技师),无医疗事故及违纪违规情况,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以上证明属实。
聘任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1、专业应与申报专业对应
2、 聘任时间应为满年计算,跨年不计算任现职时间。
3、 提交申报表时,聘用时间应已满足报名条件,未实现的任职时间不计算担任现岗位时间。
附件3: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咸阳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时间区分 | 未设报名点的现场确认单位 | |
1月17日 | 未设报名点的局直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市疾控中心) | |
1月18日 | 未设报名点的有关局管单位 | |
设置报名点的现场复审单位 | ||
1月19日 | 上午: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下午:核工业二一五医院 |
1月22日 | 上午:彩虹医院 | 下午: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
1月23日 | 上午:市中心医院 | 下午:彬县 |
1月24日 | 上午:渭城区 | 下午:秦都区 |
1月25日 | 上午:三原县 | 下午:旬邑县 |
1月26日 | 上午:武功县 | 下午:乾县 |
1月29日 | 上午:泾阳县 | 下午:淳化县 |
1月30日 | 上午:兴平市 | 下午:永寿县 |
1月31日 | 上午:礼泉县 | 下午:长武县 |
2月1日 | 上午:市人才交流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