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人考发[2017]2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沧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考发[2017]4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务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软件完成考生报考信息的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 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018年考试报名工作我省将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考区、考点、级别、专业、姓名、证件号和上一年度完全一致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将自动确认,不再打印报名表,待自动确认后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即可。
2、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各报名点可根据本地实际安排具体时间接受个人和单位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考生申报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携汇总表于2018年1月16日-18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报名点通知新考生1月19日后至30日可在网上进行缴费,老考生网上确认后即可缴费。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各报名点要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各报名点均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审查原件,考生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各报名点要加强对集中报名单位的管理,建立诚信制度并进行督导检查。对有涉假、骗考行为的单位取消其集中报名资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30日网上缴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各报名点须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缴费指导工作。历史考生网上信息自动确认后,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新报考生现场审核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后,方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2018年为我考区提供网上缴费服务的支付公司变更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考生要在完成缴费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未显示缴费成功请联系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为防止浏览器上缴费二维码缓存更新延迟,同台电脑多人缴费切换用户时,须先清理浏览器缓存,方可正常缴费。
二、 准考证、签到表打印等考前准备
自2018年5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6月3日。
三、 考试实施
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
四、 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
五、 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1、 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 报考数据交接:团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8年2月26至3月8日期间,到我考试中心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3、 准考证打印:我中心于2018年5月10日至16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4、 成绩发布: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考试成绩通知及查询由全军考试中心负责。
六、 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其中20元上缴国家卫计委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 其他
1、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以《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准。
2、 2018年人机对话考试的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考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2月21日
主题词: 卫生考试 考务 通知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1月16日 | 华油、开发区、孟村、中捷、南大港、南皮、海兴、泊头 | 市 直 |
1月17日 | 河间、青县、献县、盐山、东光、沧县、任丘 | |
1月18日 | 新华区、黄骅、卫生局、肃宁、吴桥、渤海新区、运河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