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卫医函〔2017〕2 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2017年第01号)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 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乌鲁木齐考点2017年执业医 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要求
具体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医 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国家医学考试网网上公告及报 名须知。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网址: http://www.nmec.org.cn。
二、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00。
请考生认真阅读《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及《报考医 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对报名信 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按要求上传照片。
特别注意:在打印出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上签字确认。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半年的证件照,小二寸白底,文件 小于40kb.jpg 格式。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3月9日,逾期不予审核。上午 10∶30-13∶30,下午15∶30-19∶00。
现场确认地点: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四楼(健康路36号)
四、现场审核方式
因时间紧,程序复杂,今年现场审核方式按照“谁发证谁管 理”的原则由各区(县)卫生局或单位按照时间安排表(附件2) 统一办理。我委将不接受个人材料的审核。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现场审核的,考试报名无效。
1、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和审核辖区内所有49张病床以 下医院、门诊部、诊所(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 (村卫生室)的考试报名人员,并将材料收集齐全,填写“2017年 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统一到市卫生计生委进 行现场审核。
2、自治区直管及市直管医疗机构负责通知及审定本单位考试 报名人员,并将材料收集齐全,填写“2017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报 名汇总表”,统一到市卫生计生委进行现场审核。
3、兵团、武警、部队卫生局(处)负责通知及审定所属驻乌医 疗机构的考试报名人员,并将材料收集齐全,填写“2017年全国执 业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统一到市卫生计生委进行现场审核。
4、新疆医科大学在读研究生(包括本硕连读、当年毕业的研 究生、有本科学历的研究生)由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管理科收集 材料,填写“2017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统一到市卫 生计生委进行现场审核。
五、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并按下列顺利装订,均为 A4纸, 不得裁剪)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 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 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 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需 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一份。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 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 核证明》一份(附件3),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 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 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考试 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并由及所管辖卫生 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军队考生需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盖章。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 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执 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一份(附件4)。(如在 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 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6、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及相关复印件一份。
7、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5)。
8、试用期考核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 份。(由报考单位统一提供,须与试用期考核证明有关内容一致)
六、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23日,具体考试时间 和考试地点以实践技能准考证为准。
实践技能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考生于6月在市卫生计生委网 站(http: //wsj.urumqi.gov.cn)公告栏查询。
实践技能成绩查询时间: 请考生于8月初在市卫生计生委网 站公告栏公示实践技能成绩及领取综合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 届时注意查询。
2、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考试 :2017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 , 下 午 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七、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业医师:340元 执业助理医师:260元
注:现场确认时不收取考试费用,发放实践技能准考证时才 收取考试费用。
望各区(县)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按照要求 进行初审和收集材料,及时有效地做好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现 场确认工作。
附件:
1、2017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
2、单位确认时间安排表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6日
附件1: 2017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
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 名 | 报考级别 | 报考类别 | 备注信息 |
附件2: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附件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 4: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附表 5: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 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 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