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性脑综合征 常见于中毒、躯体或颅内感染、颅脑创伤、癫痫等器质性因素直接损害脑部所致。急性脑综合征的主要特点是发病较急,以意识障碍为主要表现,其余的症状均在此基础上发生。主要表现为在意识清晰度改变的情况下,出现错觉、幻觉,特别是恐怖性的错觉和幻觉,并伴有不协调的精神运动性兴奋。同时,也可出现感觉、思维迟钝;思维不连贯;判断、理解能力下降;注意力减退;时间、地点和人物定向障碍;瞬时记忆障碍;精神运动性抑制;睡眠觉醒节律紊乱等情况。急性脑综合征的发生一般很急,意识障碍是其核心症状,多数为可逆性,一般经积极及时的治疗预后良好。
2. 慢性脑综合征 是由慢性躯体疾病所引起的,或发生于严重躯体疾病之后的,或是由急性脑综合征迁延而来的一组精神障碍综合征的总称。其共同表现为缓慢发病,病程迁延和不伴意识障碍。主要的表现有:①智能障碍综合征及痴呆:智能的减退为其主要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注意、记忆的损害,特别是近记忆的损害;计算能力下降;判断能力、理解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下降;学习、工作和生活能力下降,严重者表现为生活不能自理。②遗忘综合征。③人格改变:人格改变主要是指个体的人格特征明显地偏离正常常模的情况,患者出现行为模式、情感反应模式、思维模式以及价值取向、兴趣、爱好等方面的改变。慢性脑综合征发生后多数不可逆转。3. 处理原则:去除病因、治疗原发脑病,精神症状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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