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鄂人社职管【2016】4号),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鄂卫人才发【2016】36号文件精神,结合武汉考点实际情况,现将报名须知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
1、报考初级(士)资格,须具备相应专业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中专或以上学历。
2、参加初(师)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其它条件
1、为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的真实性,《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考生报考单位名称与审核盖章部门一致,不得挂名报考。考生须严格遵守报考单位的属地原则,不得跨地、市报名。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批发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的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个人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名者必须在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22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注册并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所填写的信息;
第二步:再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www.hbwsrc.net)注册并上传报考资格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毕业证书、近期正面一寸白色彩色免冠照片),取得报考审核编号,并将该编号填写在《申请表》右上角空白处,完成个人网上报名。
个体诊所、医药公司人员,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流动人员等,长期托管其人事档案的人才中介机构作为工作单位报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并提交执业证、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户籍(户口本)或毕业证等材料中的一项,证明与武汉考点地域上相关。
三、现场确认
(一) 武汉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各单位和各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在2017年1月21日前完成,请报名者按所属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
(二)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申请表》。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A4规格,下同):包括中专、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学历等。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证(考试专业代码301至365的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注册证(专业代码203至204、368至374的须提供)等证明原件、复印件。
5、《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6、提前一年申报人员,提交在社区工作两年以上证明材料,经单位和区卫生行政部门盖章。
7、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确认流程
1、个体诊所、医药公司人员,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流动人员:
1)报名者将审核资料交审核窗口,经工作人员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审验图章;
2)报名者凭审验件到缴费窗口缴纳报名费;
3)报名者凭报名缴费发票到信息确认窗口进行确认。工作人员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交报名者进行信息核对,如报名信息有误,请提醒工作人员进行修改,信息无误则报名者在确认信息单上签名;
4)报名者将加盖有审验图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毕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签名确认后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等递交至资料窗口。
2、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或所属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后集中送武汉考点审核。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 填写申报信息:
报名者按照中国卫生人才网《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由考生承担其后果。
(二) 上传照片要求:
(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手机拍照、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者不得穿制服拍照,女生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一寸,头部占照片的2/3;
(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眼睛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由考生承担其后果。
(三) 报名者上传到湖北卫生人才网的报考资格相关证书(如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真实性由报名者个人和单位负责,经查实上传作假证书者,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取消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考试结束2个月后至2017年11月30日以前)内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并请妥善保管,作为考试通过者领取资格证书的依据。
(五) 报考全科医学类专业要求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通过社区医疗机构申报,且享受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或社区护理专业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地点为社区医疗机构的执业证书或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 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 、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4、206、376)、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78)、心电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387)共73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4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 73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每天为一个批次,共分4个批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批次,参加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0、21、 27、2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报名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2017年4月28日至5月2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六、报名收费
根据鄂卫计生函[2016]9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费61元。请报名者持银行卡缴费(不收现金)。
七、现场确认地址
武汉医师协会:汉口胜利街一元路1号(武汉市档案局旁)。
联系电话:027—82295380。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湖北考区武汉考点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