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量的计算

2014年09月22日 14:45

  乡镇助理医师考试答疑之输液量的计算

  男,32岁,体重60kg.火焰烧伤全身2小时。Ⅱ、Ⅲ度烧伤总面积70%,其中III度20%,伤后无尿。查体:心率140次/分,血压65/40mmHg,面色苍白,四肢发冷,烦躁不安。

  该患者第一个24小时输液量应为

  A.7800ml

  B.8000ml

  C.6200ml

  D.8300ml

  E.8500ml

  答案:D

  解析:患者体重60kg,全身烧伤总面积70%,其中III度20%,并有休克表现,应诊断为特重度烧伤。故应立即建立静脉通路进行补液,密切观察尿量。对广泛重度烧伤患者伤后24小时补液其晶胶比为0.75:0.75,按规范计算公式计算应补8301ml,故选D.输液应遵循先快后慢,晶胶结合,防止酸中毒,故ABDE是正确的,补充血容量是应该选用含电解质的液体为主,单纯用葡萄糖溶液会发生水中毒,故选C.

乡镇助理医师考试辅导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招贤纳士|网站声明|销售网点
服务热线:400-111-8166 (服务时间:8:00-21:30)
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南路弘善家园415号底商二层 
Copyright 2008-2018   人民卫生出版社主办   京ICP备:05067302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1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