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一)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实践技能考试部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时间
临床类别:2021年6月15日-26日;
中医类别:2021年6月19日-27日;
口腔类别:2021年6月19日-27日;
公共卫生类别:2021年6月19日-20日;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1年6月23日-29日。
二、考试实施内容
(一)考试区域安排
1.临床类别。全省临床类别考试全部集中在5个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具体为安徽省立医院(中科大附一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宿州市立医院。
2.口腔类别。全省口腔类别考试全部集中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考试。
3.公共卫生类别。全省公共卫生类别考试全部集中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考试。
4.中医类别。全省中医类别考试全部集中在3个国家基地考试,具体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市中医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
5.乡村全科类别。全省乡村全科类别考生全部集中在合肥市滨湖医院考试。
(二)考试形式
按照《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20版)》执行,口腔、公卫、乡村全科按《口腔、公共卫生执业(执助)医师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19版)》执行。
(三)人员管理
1.考官管理。各基地要根据考生人数,从考区培训过的考官中抽取相应类别和数量考官,原则上各基地所选用的执考考官由合并考试的区域共同构成,其中本考点考官在本地区基地中人数占比不得超过50%,并按照职称、执考年限等原则确定主考官。考官一经确认,须服从各基地统一管理,考官所在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支持考官执考工作。
2.考务人员管理。各地、各单位要提前按照考生人数、考试时间确定考组数、考官数、考务人员、信息技术及其他保障人员数量,选派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的人员参加考试工作,在考前做好考前演练及相关考务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项处置工作及时、规范。
(四)应急保障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除设置正常考试期间的备用考场外,还须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配备相应的疫情防控、防护用品和应急车辆。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