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0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安排,现就我市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18年6月9日-6月13日。具体安排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即日起,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医学综合笔试: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8年8月25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二、 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收费
实践技能考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6月18日-6月30日),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考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试。
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缴费说明、支付流程及常见问题答疑(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或省卫计委2015年发布的网上缴费通告查阅),做好网上缴费前准备,确认所持银行卡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特此公告。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