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妊娠合并心脏病影响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人卫智网考试搜集整理如下!
妊娠合并心脏病在我国孕产妇死因顺位中高居第2 位,为非直接产科死因的第1 位。
妊娠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1.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始于妊娠第6 周,32~34 周达高峰;心排出量至妊娠4~6个月时增加最多;妊娠晚期子宫增大、膈肌上升使心脏向左向上移位,心尖搏动向左移位2.5~3cm ,并可有轻度收缩期杂音。2.分娩期此期为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每次宫缩时心排血量约增加24% ,同时有血压增高、脉压增宽及中心静脉压升高。第二产程时,产妇需用力屏气,肺循环压力增加,出现发绀。胎儿胎盘娩出后,回心血量增加。患心脏病孕妇极易发生心力衰竭。
3.产褥期产后3 日内仍是心脏负担较重的时期。子宫收缩使一部分血液进入体循环,孕期组织间潴留液体也回到体循环。心脏病孕妇此时仍应警惕心力衰竭的发生。心脏病孕产妇最危险的时期:妊娠32~34 周、分娩期及产褥期最初3 日内。上述时期心脏负担最重,是心脏病孕产妇最危险的时期,极易发生心力衰竭,临床上应给予密切监护。
心脏病种类和对妊娠的影响1.先天性心脏病左向右分流型(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是最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对妊娠影响不大。右向左分流型(法洛四联症及艾森门格综合征)多有复杂的心血管畸形,不宜妊娠,若已妊娠应及早终止。经手术治疗后心功能为Ⅰ~ Ⅱ级者,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妊娠。无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肺动脉口狭窄、主动脉缩窄)不宜妊娠,已妊娠者应于孕早期终止妊娠。
2.风湿性心脏病轻度二尖瓣狭窄,可以耐受妊娠。伴肺动脉高压,已妊娠宜早期终止。二尖瓣关闭不全及主动脉瓣关闭不全,能较好耐受妊娠。主动脉瓣狭窄严重者应手术矫正后再考虑妊娠。
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诊断及时,治疗得当,常能度过妊娠及分娩,产后病因消除,病情会逐渐缓解,多不遗留器质性心脏病变。4.围生期心肌病发生于妊娠期最后3 个月至产后6 个月内的扩张型心肌病,与妊娠分娩关系密切,可能与病毒感染、营养不良、冠状血管病变、激素及遗传免疫等因素有关。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咯血、胸痛、肝肿大、水肿等心力衰竭的症状。可伴有各种心律失常。一部分患者可因心衰、肺栓塞或心律失常而死亡。一部分患者经临床治疗得以恢复,再次妊娠可能复发。曾患围生期心肌病心力衰竭且遗留心脏扩大者,应避免再次妊娠。
5.心肌炎心肌炎及扩张型心肌病一旦妊娠,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性很大,一般不宜妊娠。急性心肌炎病情控制良好者,可在密切监护下妊娠。对胎儿的影响
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均明显增高。围生儿的死亡率是正常妊娠的2~3 倍。心脏病孕妇心功能良好者,胎儿相对安全,剖宫产机会多。常见并发症
心力衰竭(最容易发生在妊娠32~34 周、分娩期及产褥早期),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静脉栓塞和肺栓塞。